关于东兴街道城建办原负责人黄汉杰
受贿案的通报
近日,在市纪委监委、区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榕城区纪委监委快速查办了东兴街道城建办原负责人黄汉杰受贿案,并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揭阳市市县两级监委组建后第一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为发挥本案的警示教育作用,现通报如下:
经查,黄汉杰乘市区临江北路西段拆迁之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3月11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黄汉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黄汉杰与其他被调查人一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月12日,黄汉杰等二人被依法逮捕。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为打造揭阳“首善之区”奋力拼搏,黄汉杰竟然利令智昏,乘机中饱私囊,其行为令人不齿,影响极其恶劣;其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这充分彰显了区委、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全区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一、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党(工)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二、各级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要始终廉洁自律。全区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坚持走正道、出实绩;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心怀敬畏戒惧,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逾法纪,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开创新时代揭阳“首善之区”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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