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大“四风”整治力度,查处并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普宁市梅塘镇溪南村党总支原书记周少先大操大办儿子婚礼问题。2018年1月13日中午,梅塘镇溪南村党总支书记周少先在没有按规定报告的情况下,在普宁碧辉园酒店联合其亲家为儿子大操大办婚庆活动,以每桌菜金5888元的标准设宴40桌,购备2斤装轩尼诗洋酒24瓶及红酒、饮料和软盒中华香烟一批招待客人;另外,安排4万元红包作为客人回礼。婚庆表演活动花费5万元,并安排劳斯莱斯、宾利和奔驰等8部高档品牌轿车作为婚礼用车。同时,周少先还安排16名溪南村干部参加婚宴并协助婚礼接待。周少先的行为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有关规定,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月29日,被免去溪南村党总支部书记;3月20日,普宁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揭阳市国资委等单位及有关人员违规收受节日礼金和钱款等问题。2017年,揭阳市纪委查处了市港务总公司(国有企业)腐败窝案。调查发现,2009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两节期间,市国资委、市交通局等12个单位共40人收受市港务总公司节日礼金56.24万元。市港务总公司设立“小金库”时间长达10多年,市国资委单位接待、发补贴、买办公家具,均在“小金库”报账;市国资委原主任朱享生家里买空调、车辆加油,也在“小金库”出账,且长期占用该公司公务用车;市国资委大部分中层干部上行下效,都从该公司拿钱拿好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形成腐败利益共同体。2017年,市纪委给予朱享生、市港务总公司原总经理张联、原副总经理朱泽明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的组织和纪律处分。
三、惠来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明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周明通在任广东电网揭阳惠来供电局神泉供电所原所长、支部书记期间,2015年6月,在为用电客户杨某某办理业扩报装手续及三相电安装和送电后,收受其赠送的礼金1000元,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12月6日,惠来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周明通行政警告处分,扣发1个月的月度绩效工资和本年度20%的年度绩效工资;供电局纪委给予周明通党内警告处分。
四、榕城区仙桥街道下六社区党总支原书记潘银波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潘银波在任仙桥街道下六社区党总支书记、东潮党支部书记期间,2016年2月至3月,下六社区共支出副食品单据234单,合计165415元,其中,2015年春节(公历2016年2月)期间召开团拜会时购买柑橘、橄榄、糖果并向参会人员每人分发一条“芙蓉王”香烟共花费12180元,剩余款项153235元用于日常联系工作业务接待等费用开支。因其还有其他违纪问题,仙桥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7400元。
上述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说明仍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特权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仍然存在,“四风”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单位仍未得到彻底有效根除。
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持续释放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省委、市委相继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充分表明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实施办法和市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反对特权,走正道、出实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责,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老问题及新动向,加大力度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坚持一个一个节点坚守,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版权所有:榕城区纪委
技术支持:广东华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